家里人让签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合法?
最近家里人提出让我签一份放弃继承权协议,我心里很纠结。不清楚这协议签了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确定家里人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合理。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种协议有哪些规定和限制,自己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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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意味着,第一,放弃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本人真实自愿的决定,不能被他人强迫、威胁或欺诈。如果是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日后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的。第二,放弃继承的声明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才有效。如果在继承还没开始,或者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后才说放弃继承权,这在法律上是不产生相应效力的。第三,放弃继承权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能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意思表示。当然,口头形式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认可的。 另外,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的,不能附加条件或者用来交换其他利益。比如不能说放弃继承就免除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等,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如果对签这份协议存在疑虑,建议不要轻易签字,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继承开始: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从此时起,继承程序正式启动。 遗产分割:是指在各继承人之间,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划分和分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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