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时一方打了另一方一巴掌,这种情况算家暴吗?
我和另一半最近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起来了,情绪激动的时候他打了我一巴掌。我心里挺不好受的,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是家暴。想了解下具体怎么判断这种行为是不是家暴,以及如果是家暴的话,我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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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时一方打了另一方一巴掌是否算家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构成家暴,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经常性、持续性。 如果只是在某次激烈争吵中,一方因情绪激动打了另一方一巴掌,且事后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和解,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这种情况一般不被认定为家暴,而属于普通的家庭纠纷。例如,夫妻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发生激烈争吵,丈夫一时冲动打了妻子一巴掌,但事后丈夫很快认识到错误并诚恳道歉,妻子也表示原谅,这种偶发性的行为通常不构成家暴。 然而,如果一方存在多次打另一方巴掌的行为,或者虽然只是打了一巴掌,但造成了另一方身体上的明显伤害(如耳膜穿孔等),又或者这种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如长期恐惧、焦虑等),那么就可能构成家暴。比如,丈夫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对妻子大打出手,即使每次只是打一巴掌,但频繁的行为已经让妻子身心俱疲,这种情况就应当认定为家暴。 如果确定构成家暴,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施暴者相应的处罚;二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这些机构可以进行劝阻、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四是在离婚诉讼中,受害者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要求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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