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是基于集体成员身份,这种交易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因为本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享有权益,其之间的房屋买卖没有损害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其他集体成员的利益。例如,同村村民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且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第二种情况,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涉及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种流转通常是被限制的。所以,此类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这种合同就很可能无效。 第三种情况,小产权房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后,再由该受让人转让给其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种连环买卖的情况,由于最初的交易就违反了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后续的转让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买房人要返还房屋,卖房人要返还购房款。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损失的,还需要进行赔偿。 总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具体的交易主体和情况来判断。在进行小产权房买卖时,一定要谨慎,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