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财产是不平分的呢?
我正在办理离婚,对财产分割不太清楚。听说不是所有财产离婚时都平分,想知道具体哪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平分,好心里有个底,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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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并非所有财产都需要进行平分。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平分的,依然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这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便婚后两人共同生活在这个房子里,离婚时该房子还是归购买方所有。再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也只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会进行平分。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财产,也可能存在不平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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