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不知道像工资、房子这些常见的,还有一些不那么容易想到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分、怎么分。就想了解下具体哪些财产是可以在离婚时参与分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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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就是夫妻双方工作获得的收入,不管是按月发的工资,还是奖金、补贴等,都算在里面。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开的店铺赚的钱,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 然后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在婚姻期间,一方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成果,像写了本书拿到的稿费,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婚后一方继承的房产,要是遗嘱没说只归这一方,那这个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能分割,像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虽然有的可能不能马上取出来,但在婚姻期间实际积累的部分,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除了法定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把某些财产确定为共同财产,这种约定也是有效的,离婚时也按约定来分割。总之,离婚时除了明确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外,其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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