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合并和户口有关系吗,该怎么办?


社保转移合并和户口之间是存在一定关联的,不过具体情况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您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工作并参保,那么把外地的社保转回来办理手续是比较明确的。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来说在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可将各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户口所在地。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办理社保转移合并时,通常的流程是这样的:先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这是证明您之前在该地参保缴费情况的重要文件。然后,拿着这个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转移条件,会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完成资金和信息的转移。最后,等转移手续完成后,您在两地的社保就合并到一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