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吗?
我结婚后,老婆经常让我和她一起赡养她父母。但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义务,可又不确定。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女婿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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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婿并没有直接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法定责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 女婿与女方父母之间是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的主体。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女婿必须像子女一样去赡养女方的父母。 不过,虽然女婿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如果女婿在妻子去世后,对女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和子女一样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婚姻是一个共同体,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共同面对家庭事务。女方赡养自己的父母,女婿从情感和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也是常见和合理的,但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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