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要求我和他一起赡养他的父母。但我觉得赡养父母应该是他的责任,我没这个义务。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妻子到底有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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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妻子通常是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的。这里涉及到赡养义务的法律概念,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清晰地表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也就是说,男方对其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是基于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责任。 而妻子与男方父母之间,是通过婚姻关系建立起的姻亲关系,并非基于血缘关系。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妻子对男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过,虽然妻子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应当互相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果男方需要履行对其父母的赡养责任,妻子通常会在家庭生活中给予一定的协助和配合,这更多的是基于家庭伦理道德和夫妻之间的情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善良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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