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价外费用是否包括包装物押金?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涉及到价外费用和包装物押金的问题。不太清楚在法律规定里,价外费用包不包含包装物押金。我想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样在核算费用和纳税的时候能有个准确的依据,避免出错,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价外费用
  • #包装物押金
  • #增值税
  • #税法规定
  • #销售货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价外费用是否包括包装物押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价外费用的概念。价外费用指的是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除了价款之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比如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些费用通常都是因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额外产生的,并且与销售行为紧密相关。 对于包装物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包装物押金是单独记账核算,且没有逾期未退还的情况,那么它就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用计入销售额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然而,如果出现逾期未收回包装物,导致押金不再退还的情况,这时的包装物押金就要被视为价外费用了。另外,如果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因为这些特殊酒类产品的销售中,包装物押金与销售行为的关联性更为紧密,所以税法规定要将其作为价外费用处理。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单独核算且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但逾期未退还的押金以及销售啤酒、黄酒以外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属于价外费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