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之间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一起承担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他在外面欠了不少钱。我不知道这些债务的情况,也没用到这些钱。我就想问问,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情况,他欠的这些债我需要一起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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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承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这笔钱,比如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开支。如果符合这两种情况,那么另一方就需要和欠债方一起承担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个例子,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生意,但这个生意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笔投资是为了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其实是知道并同意的,那另一方还是要承担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债务情况、相关证据等来综合判断。如果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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