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年了还没结案该怎么办?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醉驾在法律上的定义。醉驾指的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 一般而言,醉驾案件的办理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你的醉驾案件一年了还没结案,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案件涉及的证据收集比较困难,或者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等。你可以先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询问是否存在延长侦查期限的法定事由。若侦查已经结束并移送检察院,你可以联系检察院,了解审查起诉的进度。要是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你也能向法院咨询案件何时能宣判。 如果发现存在超期办案的情况,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你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监督并纠正超期办案的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