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到期还没结案该怎么办?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一年时间到了,但是案子还没有结,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啊,想了解下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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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取保候审一年到期还没结案时,首先,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或决定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但仍未结案,而司法机关未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您有权要求其解除。因为继续羁押或者变相羁押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限制人身自由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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