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商店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我开了一家物资商店,不太清楚自己的商店属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我想了解一下判断物资商店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有啥法律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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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物资商店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先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对于物资商店来说,如果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通常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但如果虽然销售额未达标准,不过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若物资商店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那就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不再是小规模纳税人了。所以,物资商店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要依据其年应税销售额以及会计核算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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