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这是最简便的方式,直接与债务人联系,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其还钱。比如直接登门协调,或者在聚会、喜庆场合礼貌提醒对方还款。要是债务人确实遇到困难,暂时无力偿还但有还款诚意,可就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磋商,签订还款协议;要是有抵押担保或保证人,也能与抵押人或保证人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 还可以选择仲裁。前提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具有保密性强、费用相对较低等优点 。 如果这些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诉讼是比较有效的手段。债权人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借款合同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提出答辩状。案件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则三个月内审结。判决书生效后,若对方仍不还钱,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申请执行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以及关于申请支付令的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体现。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号码、合同、邮件、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并且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