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有人欠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分期还款或者确定一个新的还款计划等。这种方式比较温和,如果对方确实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有困难,协商解决能维护双方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采用诉讼方式。债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另外,债权人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