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家暴儿女,支持家暴的行为犯法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家暴的概念。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家暴儿女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而对于支持家暴这种行为,虽然没有直接针对“支持家暴”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为具体的犯罪行为,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支持家暴的人实施了教唆、帮助等行为,促使家暴行为的发生或者加剧了家暴的后果,可能会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共同侵权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奶奶的支持行为构成了对父亲家暴行为的帮助或教唆,导致你和母亲受到更严重的伤害,那么奶奶可能要和父亲一起承担侵权责任。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同时,受害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