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人之托拿钱办事算诈骗吗

我之前托人帮忙办事,给了对方一笔钱。但现在事情没办成,我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这种情况对方算诈骗吗?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在这种受人之托拿钱办事的场景里,到底怎么判断是不是诈骗,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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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受人之托拿钱办事不一定算诈骗,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明确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故意骗另一个人,让对方产生错误的想法,然后把钱交给他,而他就是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 如果受托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办事能力或者根本没打算办事,只是以办事为借口骗取钱财,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例如,有人根本不认识能解决问题的关键人物,却声称可以帮忙搞定工作、升学等重要事项,收了钱后却什么都不做,这种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但要是受托人确实尝试去办事,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办成,一般不构成诈骗。比如受托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事情无法完成,并且受托人没有将钱财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那么这更多是一种民事上的委托关系纠纷。像托人帮忙办理某项审批,结果在办理过程中相关政策突然改变导致审批无法通过,而受托人之前也一直在积极奔走,这种情况下就不太可能认定为诈骗。 在民事委托关系纠纷里,如果受托人拒不返还委托人支付的款项,委托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诈骗的构成并不单纯取决于金额的多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即使金额未达到标准,但存在多次诈骗、诈骗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诈骗救灾等特定款物等情形,也可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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