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纳税的,涉及的税种以及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是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 。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在上述应税行为内。这里的赠与是指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以及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情况。也就是说,除了上述特殊赠与情况,一般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 对于受赠方来说,涉及契税。《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属于转移土地权属的行为,所以受赠方通常要缴纳契税 。 另外,关于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等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这里说的是房屋,但原理类似,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时,也需参照这种特殊规定来判断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总之,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纳税情况较为复杂,要区分不同情况和税种来确定具体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