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造谣学生是否犯法,该如何处理?


老师造谣学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从法律层面来看,造谣通常会侵犯学生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老师造谣学生就属于以诽谤的方式侵害学生名誉权的行为。 如果这种造谣行为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被侵权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要求老师停止造谣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要是造谣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学生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出现抑郁等心理问题,或者在学校范围内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其无法正常学习生活。那么,学生及其监护人除了可以要求上述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外,还可以要求老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虽然不是违约行为,但对于侵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也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此外,如果老师的造谣行为情节恶劣,达到了诽谤罪的标准,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等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过在校园环境中,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情况相对较少,但如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