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蔑偷东西会立案吗
我在学校被同学污蔑偷东西,现在同学们都对我指指点点,我心里特别委屈和苦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报警后,公安机关到底会不会立案呢?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立案的具体规定和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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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蔑偷东西是有可能立案的。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法律概念,首先是“诬告陷害”,简单说就是明明别人没做坏事,却故意编造事实去陷害人家,想让人家受到处罚;另一个是“治安管理案件”,就是一些违反社会治安秩序,但又没严重到构成犯罪的行为。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 如果有人污蔑您偷东西,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这属于治安管理案件且在其管辖范围内,就会立案受理并展开调查。要是查证属实对方是故意污蔑,那么就会对污蔑者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不过,如果您能证明自己被污蔑,比如有不在场证明、相关监控视频等证据,就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快速查明真相,对意图诬告使您受处罚的人进行处罚。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果污蔑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对您的名誉、生活等造成极大恶劣影响,污蔑者还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总之,被污蔑偷东西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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