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申请书的必备内容是什么?


收养登记申请书是办理收养登记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其必备内容如下: 首先,要写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这其中收养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被收养人的信息涵盖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了解这些信息,能让登记机关清楚收养关系涉及的各方主体情况。相关法律虽未明确具体列举信息内容,但对收养主体有条件规定,这些基本信息有助于确认是否符合条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了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通过基本信息可初步判断。 其次,要明确表达自愿收养的意思表示。这表明收养行为是收养人出于内心真实意愿做出的决定,不是被强迫或欺诈的。 再者,需明确收养后自愿承担对养子女的抚养责任。收养孩子不是简单的事情,要对孩子的生活、教育、成长等负责到底。这一责任承担的声明,是对孩子权益的保障。 最后,收养人要签字并注明日期。签字代表对申请内容的确认,日期则记录申请的时间。 此外,有的收养登记申请书还可能涉及送养人情况(若送养人为社会福利机构,需写明机构的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收养的目的,以及收养人作出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等内容。这些内容同样重要,有助于登记机关全面了解收养情况,确保收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被收养人的利益。 相关概念: 收养登记:是指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一种法律行为。 收养人:是指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在法律上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为收养人。 被收养人:是指被他人收养的人,一般是未成年人。 送养人:是指将子女或被监护人送给他人收养的公民或社会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