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市搬迁补偿金是n1吗?
我们公司准备跨市搬迁了,我不太想去新地址上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给的补偿金是不是按照n1的标准来算呢?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是n1,什么情况下又不是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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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市搬迁补偿金是否为“N+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可能支付“N+1”的情况 如果公司跨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比如无法协商出合适的通勤方案、工作时间调整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N”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能不需要支付“N+1”的情况 如果公司是出于客观需要进行搬迁,不是恶意搬迁,并且同意支付劳动者交通补贴或者提供宿舍等,以解决员工的通勤问题,使得劳动合同还能够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违法解除需支付“2N”的情况 如果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比如没有与员工进行任何协商,强制要求员工到新地址上班,员工不同意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赔偿金为“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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