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另一方还算监护人吗?
我父母离婚了,我跟着父亲生活。我想知道,我母亲虽然不直接和我一起生活,但她还算不算我的监护人呢?我有些事需要监护人做决定,不知道能不能找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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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另一方依然是监护人。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进行民事活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里明确了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即便父母离婚,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都对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在涉及子女的教育、医疗、财产管理等重大事项时,父母双方都有参与决策和监护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样可以对子女的相关事务发表意见和进行监督。总之,父母离婚并不影响他们作为子女监护人的身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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