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还是监护人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他,但我担心自己不再是孩子的监护人。我很爱孩子,也希望能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尽到应有的责任。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还算不算孩子的监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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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监护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简单来说,就是要照顾好孩子的生活、保护他们的财产、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这就表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消除。即使夫妻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离婚只是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进行了确定,也就是明确了孩子主要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由哪一方直接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等事务。但这并不影响另一方监护权的存在。作为监护人,女方仍然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女方有权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对涉及孩子权益的重大事项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同时,女方也有义务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必要时为孩子的利益进行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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