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最近在考虑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要是在租房过程中出现一些状况,比如没按时交租金之类的,会不会影响我的征信啊?我不太清楚房屋租赁合同和征信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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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身不会直接上征信。征信主要记录的是个人与金融机构等发生的借贷等信用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从这里可以看出,房屋租赁合同主要规范的是租赁双方关于房屋使用和租金支付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常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和征信挂钩的情况。 但是,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经过法院裁判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就有可能影响征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也就是说,若租赁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有能力执行却不执行,就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影响个人征信。 另外,虽然没有进入法院判决程序,但如果长期拖欠租金,可能会被房东起诉,一旦进入执行阶段且不配合,同样可能面临信用受损风险。不过,要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及时履行义务,就不会涉及到征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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