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还有权利管孩子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判给了男方。可 我心里还是很牵挂孩子,也想参与孩子的成长。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还有没有权利管孩子呢?想了解一下具体在哪些方面我能管,哪些可能受限制。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依然有权利管孩子。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女方对孩子的“管”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探视权,女方有权定期看望孩子,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这对于孩子感受父母双方的关爱、健康成长很重要。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孩子的重大事务上,像教育规划、重大医疗决策等,女方同样有参与的权利。例如孩子升学选校等问题,女方可以和男方共同商讨决定。
而且,虽然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有监护权。监护权意味着要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照顾孩子生活等。当然,如果男方存在对孩子明显不利的情况,比如虐待孩子等,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离婚并不意味着女方就不能管孩子了,女方在法律框架内依然可以关心、参与孩子的成长。
相关概念: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