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真的存在冷静期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但是听说现在协议离婚有冷静期。我有点疑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有这个冷静期,所以想问问大家,协议离婚真的有冷静期吗?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协议离婚确实存在冷静期。所谓协议离婚冷静期,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后,法律规定会有一段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冷静期内,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反思自己的决定,认真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同时,也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更好地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减少离婚可能带来的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