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是多久?
前几天出了个交通事故,我的车被交警扣下了。这几天工作出行都特别不方便,想知道到底得扣多久啊?我就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暂扣车辆一般期限是多长,有没有个明确的规定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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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事故比较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车辆被扣留的时间最多不超过15天。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损害较小的事故 。 其次,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正常情况下,扣留期限一般在35天以内。这是因为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后应当进行检验或鉴定,鉴定的时间一般在30日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再者,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检验或鉴定,并且超出了前述的30天期限,那么最长的扣留时间将不能超过6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最后,当需要重新进行检验或鉴定时,扣留车辆的时限将会延长至原来规定期限的两倍。 另外,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就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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