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每月赡养费是否有限制?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涉及到赡养费的问题。不清楚法律对于离婚后每月支付的赡养费有没有什么限制,比如金额上限、下限之类的。担心给多了自己负担不起,给少了又怕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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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语境中,离婚时涉及的通常是子女抚养费和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而非“赡养费”,赡养费一般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费用。 关于子女抚养费,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离婚时一方对生活困难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帮助的方式和金额,但并没有明确的固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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