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人保是否有期限?
我因为一些事情,公安局这边让我找了人保。我不太清楚这个人保有没有时间限制,不知道是一直有效还是过段时间就结束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安局人保到底有没有期限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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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公安局的人保一般指的是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保证方式。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以人保方式进行的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所以,公安局人保是有期限的,最长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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