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案申诉有期限吗?

我涉及一个经济案件,一审败诉后我没有上诉,现在想申诉。但不知道经济案申诉有没有期限限制,要是有期限的话,超过期限就没办法申诉了,所以很担心。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弄清楚经济案申诉到底有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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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案申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经济案申诉是否有期限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申诉”的概念。申诉其实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对于经济案申诉的期限问题,要根据适用的程序来区分。在我国,一般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经济案申诉如果是基于一般原因,当事人需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但如果出现了上述特殊情形,申诉期限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形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 不过,这里的申诉期限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能申诉了。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等途径来继续寻求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所以,经济案申诉是有期限规定的,但即使过了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仍然有其他的法律途径可以尝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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