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不加名只加共同还款人可行吗?

我打算和对象一起买房,他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我想作为共同还款人一起还贷款。我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否可行,在法律上会有什么风险和规定呢?也不知道后续房子的权益我有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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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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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产证不加名只加共同还款人是可行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法律概念。房产证上的名字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明。而共同还款人,主要是在贷款合同中承担还款义务的人。也就是说,即便成为共同还款人,也并不直接意味着就拥有房屋的产权。 在相关法律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了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从物权角度,房屋所有权不归你。 不过,虽然没有房屋所有权,但作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上是有相应权益的。当你作为共同还款人偿还了贷款,实际上你和产权登记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后续出现纠纷,比如双方分开等情况,你有权要求产权登记人返还你所偿还的贷款份额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另外,从银行贷款的角度来看,银行同意添加共同还款人,主要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共同还款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主贷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共同还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所以,成为共同还款人也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 综上所述,房产证不加名加共同还款人在操作上是可行的,但在房屋产权和债权债务方面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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