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男方付首付的情况和一般情况一样吗?
我和对象打算买房,准备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首付由男方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和普通的一人名字买房,男方付首付有啥区别,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后万一有啥问题,权益是咋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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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且男方付首付的情况下,和普通情况存在不同。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意味着房屋属于两人共同所有,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简单来说,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在法律上就对房屋有相应的权利。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的物权就属于两人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男方付首付,对于首付部分,如果男方能证明是其个人财产支付,在分割房产时,首付部分会倾向于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后续的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因为房屋是两人共有,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进行明确约定,一般会视为等额共有。比如,两人共同承担了贷款还款,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各占一半。但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份额,就会按照约定来划分。例如,双方约定男方占70%,女方占30%,那么在分割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总之,房产证写两人名字且男方付首付的情况,在房屋产权和权益划分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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