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是男方付款,登记房产证时加上女方名字有用吗?
我和对象准备买房,男方出首付,现在纠结登记房产证时要不要加女方名字。想知道加上名字后,在法律上房子的归属怎么认定,要是以后感情出现问题分手或者离婚了,房子又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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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由男方付款,登记房产证时加上女方名字是有用的,不过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男方在结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加上女方的姓名,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予行为。此时该套住房转变为男女双方共有财产。若之后夫妻离婚,女方便有权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反之,若未添加女方姓名,女方仅能获得对于共同承担贷款部分的相应补偿。 如果是在婚前男方支付首付并添加女方姓名,同样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予,该房产变为双方共有财产。但在恋爱期间双方分手的情况下,对于财产如何分割,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在决定是否添加女方名字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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