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否存在教唆犯?
我想了解一下,在虐待罪这个罪名里,会不会有教唆别人去实施虐待行为的情况呢?比如有人故意唆使另一个人去虐待家庭成员,这种教唆者会构成虐待罪的教唆犯吗?我很疑惑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虐待罪是存在教唆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教唆者以各种方式故意唆使他人实施虐待行为,并且被教唆者按照其教唆内容实施了虐待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教唆者就构成了虐待罪的教唆犯。 例如,甲教唆乙虐待他们共同生活的年迈父亲丙,乙听从甲的教唆,长期对丙进行打骂、不给吃饱饭等虐待行为,情节恶劣,那么甲就构成虐待罪的教唆犯,要和乙一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虐待罪中,教唆犯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规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