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刚过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试用期刚过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若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以此类推。例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试用期刚过就被无故辞退,那么公司应支付他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合法依据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况,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李在试用期刚过不久,因身体原因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为其安排了其他工作,小李仍不能胜任,公司决定辞退他,小李在公司工作了7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他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小李,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最后,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不过,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小王在试用期刚过,就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书面通知小王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