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厂里工伤骨折是否有赔偿?

我在厂里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很担心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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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厂里工伤骨折是有赔偿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首先,要明确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您是在工厂正常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骨折,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其次,认定工伤后,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3.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例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曾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自行承担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 最后,如果您遇到厂里工伤骨折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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