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与雇主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我家请了个保姆照顾老人,平时按月给她发工资。最近我听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很大区别,想了解下保姆和我家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构成劳动关系呢?我不太清楚两者界限,就怕以后出问题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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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保姆与雇主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者提供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给单位干活,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判断保姆和雇主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保姆和雇主的关系,如果是保姆直接受雇于家庭,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家庭并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第一个条件。此时,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然而,如果保姆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并且家政服务公司对保姆进行管理、培训,工资也是由家政服务公司发放,那么保姆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可能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家政服务公司属于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要求,且保姆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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