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生活好几年了,还办了酒席,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现在法律上还承认这种事实婚姻吗?要是之后有啥纠纷,权益能得到保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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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 在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有阶段性变化的。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在此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法律承认其婚姻效力,双方享有与登记结婚夫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按照合法婚姻关系来处理。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合法婚姻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例如,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不是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进行分割。 所以,现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了,但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符合条件的事实婚姻,法律仍然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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