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
我醉驾被查了,现在案子到检察院了,我特别后悔,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补救,会不会被起诉判刑啊?我想了解下在检察院这个阶段还有没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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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醉驾到了检察院并非完全没有‘救’的可能。下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醉驾在法律上的定义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所谓的醉酒驾驶,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酒驾驶。 不过,到了检察院阶段,仍存在一些可能的情形使得当事人避免被起诉或者得到从轻处理。第一种情形是相对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醉驾情节比较轻微,比如酒精含量刚超过80mg/100ml ,且驾驶距离较短,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等,检察院有可能基于具体情况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种情形是如果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在证据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充分证明当事人构成醉驾犯罪,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醉驾到了检察院,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主动认罪悔罪,积极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比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等,这些都可能影响检察院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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