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有上限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在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还耽误了工作。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上限啊?不然心里一直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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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上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交强险是有赔偿限额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部分是有明确的赔偿上限的。 其次,商业三者险通常也会设置赔偿限额。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当交强险赔偿不足时,由商业三者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常见的有50万、100万、200万等不同档次。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那么剩余的部分就需要由侵权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并没有明确的赔偿上限。只要是因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合理损失,侵权人都应当进行赔偿。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综上所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有赔偿上限,但对于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上限,需根据实际造成的合理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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