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有营养费?
我受了轻微伤,不知道在法律上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我去医院检查治疗,身体确实因为受伤有些虚弱,生活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想了解下,像我这种轻微伤的情况,到底有没有权利主张营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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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轻微伤是否有营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了营养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不过,对于轻微伤是否支持营养费,关键在于是否有医院的相关证明。一般来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断证明或者病历中明确建议受害人需要加强营养,那么受害人主张营养费就有了比较有力的依据。法院通常会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结合受害人的实际受伤情况来确定是否给予营养费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果没有医院关于加强营养的建议,受害人仅仅以自己受了轻微伤就主张营养费,可能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轻微伤相对来说对身体的损害程度较轻,并非所有的轻微伤都必然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所以,当遇到轻微伤主张营养费的情况时,最好先看医院是否有相关建议,这是判断能否获得营养费赔偿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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