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
我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了。我现在特别纠结,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赔给对方营养费。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赔营养费呀?要是赔的话,有没有个大概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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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了并不一定就需要赔偿营养费,这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判断是否赔偿营养费的关键在于,受害人因被撞受伤后,其身体营养状况是否变差,是否必须要额外补充营养才能帮助康复,并且这种营养补充是合理且必要的。如果伤者的伤势较为轻微,经过简单处理和休息后能够迅速恢复,比如只是轻微擦伤,身体并没有因伤影响营养吸收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需要专门赔偿营养费。但如果伤者伤势相对较重,例如骨折后需要补充钙质等促进骨骼愈合,或者受伤严重影响了身体正常的代谢功能,需要通过营养补充来辅助康复,那么撞人一方就可能需要赔偿营养费。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数额,这通常要结合受害人的受伤状况、伤残的程度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各种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可以参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或者是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要是双方在营养费的给付这件事上有了分歧,最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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