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想知道营养费这块赔偿标准到底是怎么算的呀?是按什么依据来确定赔多少呢?就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的营养费赔偿大概会是个什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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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赔偿标准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首先,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明确指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具体来说,营养费认定要根据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比如,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达到400毫升以上);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像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较大面积烧伤者等情况,通常是需要增加营养费的。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赔偿营养费。但要是需要赔偿营养费,赔偿金额通常等于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所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不过也有观点认为不超过医疗费的20% 。而且赔偿期限通常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赔偿营养费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并且,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关于营养费的意见,也要判断其真实性,比如考虑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等级、出具意见的载体、医疗机构是否对意见进行确认以及意见内容是否结合受害人伤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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