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不想干了,是否有工资?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份工作不太适合自己,就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发工资,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能不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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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不想干了,是有工资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基于劳动与报酬相对等的基本原则。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得其应得的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负责保管重要资料,因疏忽导致资料丢失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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