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羁押三十七天无罪释放算有案底吗?

我之前被羁押了三十七天,最后是无罪释放的。但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算有案底,毕竟以后可能还会有很多需要用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地方,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无罪释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案底”这个概念。简单来说,案底指的是一个人过去违法犯罪的记录,在法律上一般称为犯罪记录。这个记录是由司法机关保存的。 对于羁押三十七天后无罪释放的情况,通常是不算有案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羁押三十七天后无罪释放,意味着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 在司法程序中,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无罪释放说明在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后,发现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所以,仅仅是被羁押过,最后又无罪释放,并没有被判定为犯罪,自然就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不会有案底。 不过,虽然无罪释放不会有犯罪案底,但可能会在公安机关有相关的记录材料,这些记录主要是关于案件侦查过程的,和犯罪案底有本质区别,一般不会对个人产生像犯罪案底那样的不利影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