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租赁合同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我最近想签一份无偿租赁合同,但不太清楚其中是否会涉及税务风险。比如我把自己的房子无偿租给朋友开公司,或者公司之间存在无偿租赁的情况,具体会有哪些税务方面的风险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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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税务风险,不过如果合理纳税,可降低风险。以下是不同税种的具体分析: **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服务。例如,房东将房产无偿给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独立企业间同类业务活动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房产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根据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比如房东无偿将房产给企业使用,无出租收入,无从租征收房产税,应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由于房产无偿出租,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房东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住房,不区分用途,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无偿使用非住房,应根据土地使用证面积或实际占用面积,以房产所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纳税。 **个人所得税**: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所以,房东将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税务机关可按独立企业间同类业务活动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房东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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