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谅解书是否有用?


在交通事故中,主责谅解书是有用的。下面从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刑事角度来看,谅解书指的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处罚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同时,《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在交通事故主责案件中,如果肇事者负主要责任且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具有特定情形(如酒后、吸毒后驾车等),或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受害者或其家属出具的谅解书,能体现出肇事者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宽恕,反映出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有所降低,司法机关通常会将此作为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从民事角度来说,谅解书往往伴随着民事赔偿的协商与履行。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到谅解书,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谅解书可能会影响到民事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协商结果。总之,交通事故主责谅解书无论是在刑事量刑还是民事赔偿协商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