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房屋,唯一继承人是否需要过户?
家里老人留下遗嘱,指定唯一继承人继承房屋。现在想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一定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不办理的话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办理的话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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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房屋,唯一继承人通常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这是为了明确产权归属,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取得该房产的物权,但如果想要对该房产进行处分,比如出售、抵押等,在处分之前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继承人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取得死者的书面死亡证明材料。其次,前往辖区或者市级公证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完成有关继承权的确立和认证工作,也就是办理继承权公证。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测绘部门提交房屋面积测量或者转换的相关申请。最后,在持有所涉房地产权证、经过公证的继承权证明以及房屋测绘等相关文件后,继承人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的申请,并在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及更名过户手续。 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在法律上继承人享有物权,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面临诸多不便。例如,在想要出售该房屋时,由于没有完成过户,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交易;在涉及房屋拆迁、征收等情况时,也可能会因为产权登记问题而影响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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