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不过户行不行?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我作为继承人,目前没有出售或抵押房产的打算,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不过户可不可以,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以及后续如果想过户的话会不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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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子可以不过户。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从继承那一刻起,继承人就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无需额外手续。 不过,虽然继承的房子不过户在法律上也算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比如,在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继承人无法对房屋进行有效的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该物权进行处分(如买卖、设立抵押权等)时,需要进行登记,若不经过登记,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 另外,不过户还可能面临继承份额流失的风险。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若存在多个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能会对房产主张权利,可能会引发纠纷。并且,如果后续涉及到房产拆迁、征收等情况,未过户可能会给权益主张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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